不管你是什么性别,什么性格,是虎背熊腰,大大咧咧,还是丰乳肥臀,刁钻古怪,但凡膝上有本书,都得做一件事儿,那就是翻书页。
有人用左手卡住书的中缝,右手大拇指和食指捏着剩下的书页,然后一压一错,头一页自然蹦出,顺势就翻过去了。有人却不这样,用右手的拇指压着剩下的书页,相应的食指从上面轻轻一拨,就拨过去了一页纸。还有人比较猛,右手的指头齐上阵,狠狠地压着要翻的书页,使劲儿一搓,头一页自然皱起,再一拨拉,这皱巴巴的纸就算结了。当然,这种人看过一遍的书,比买来的时候要厚一倍,要是看过十遍,此书就永远张开,死不瞑目了。更有甚者,翻书不是翻过去的,是用口水粘过去的,一遍下来,书页上山珍海味,人间荤素,就都齐全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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